根据与台湾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专业学院同意,校领导批准,确定了我校2018年春季学期赴台湾东海大学、亚洲大学和朝阳科技大学这3所大学的赴台交流学生名单(见附件),目前手续办理完毕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7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。反映者需提供事实依据并签署真实姓名,以便核实情况。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2018年1月10日
2018年春季学期赴台交流学生名单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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